公共卫生科
2019-08-14 19:38
一、拟定全市食品安全与营养及环境卫生工作的业务计划、方案,并组织实施、督导和评价。
二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,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建议。
三、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、处理,并按要求进行上报。
四、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。
五、负责学生常见病监测与控制等学校卫生工作。
六、承担环境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和环境相关疾病的调查研究。
七、负责公共场所室内环境、顾客用品用具、饮用水、游泳场(馆)和公共浴室水质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检验、检测与评价,并做好资质认定。
八、负责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、农村环境卫生监测,农村改厕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。
九、负责对下级疾控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业务指导、人员培训。
十、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单位: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电话:0373-3695395
传真:0373-3695395
邮箱:xxcdc3695301@163.com
地址:新乡市牧野区前进路